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,为切实推动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等党内法规落地见效,增强我校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,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的战斗力、凝聚力,根据学校《党员考核办法》,于2024年4月3日组织全体党员进进行2023年度党员考核,全体支委及党员出席,选取群众代表3人共同参加。
会议主要内容如下:
1、 全体党员认真汇报个人思想总结,互相提出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2、 民主测评,党员票实发10,收回有效票10;群众票实发3,收回有效票3。
3、 支委根据每人情况研讨,结合《党员年度考核量化表》进行量化考核打分。
4、 测评票分数、量化考核分数在支部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:4月3日至4月5日。
5、 公示后根据优秀党员选取规定及条件,确定考核结果为优秀党员人选名单上报院党委批准。
2024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