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生学历勘误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
一、政策说明
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》第十九条:“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,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,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。”学生个人信息变更的具体时间是确定学历勘误是否受理的首要原则。高校通过核查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,首先要确定学生个人信息变更的时间,如确系学历注册后发生的变更,则一律不予受理,向学生说明原因并解释有关政策。
对在校期间变更个人信息的可进行学历勘误。学历勘误涉及学历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居民身份证号、专业、民族、毕(结) 业结论等个人关键信息的,须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,以正式公文形式报省教育厅备案。
二、须提供的材料
(一)学信网下载打印的《高等学校学历勘误申请表》;
(二)学生本人手写的学历勘误申请;
(三)学校以正式红头文件出具的核查报告及初步调查结论;
(四)涉及学生个人关键信息修改的,须提交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;
(五)据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:
(1)到学校档案室复印录取大表,或联系学籍管理员代办。注:如录取大表错误,须联系当地招生部门,修改录取大表后,再申请学历勘误。要求提供电子版扫描件、复印件。
(2)查询本人档案,复印本人的《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登记表》,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章。要求提供电子版扫描件、复印件。
(3)到派出所出具本人的户籍证明。要求提供电子版扫描件、原件。
(4)本人身份证正反面,户口本九游会老哥交流区首页、索引页、本人页。要求提供电子版扫描件、复印件。
三、办理流程
(一)学生向高校提交手写书面申请;
(二)高校严格核查有关情况,涉及个人关键信息勘误的,须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;
(三)高校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山东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;
(四)省级审核,通过后予以确认;审核不通过,反馈原因。
四、九游会老哥交流区的联系方式
办理部门:教务处教学管理科
受理地点:办公楼311室
联系电话:0531-83118177
办结时限:教务处在收到材料后,一个月内办理完毕,并向学生本人告知办理结果。